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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3月7日消息,据海淀法院网报道,杨先生被发现在“抖音小店”上擅自使用其商标。广州格地振豪贸易有限公司抖音北京空间变换技术有限公司起诉法院。海淀法院经审理,裁定杨某赔偿公司经济损失4.9万元和合理费用5000元。
姐妹公司声称已获得“兄弟GIRDEAR”第3074655号和第5680526号注册商标的相关授权。经过广告投入和市场表现,“GIRDEAR兄弟”品牌已经获得了很高的声誉。未经许可,杨某在其小店抖音使用涉案商标进行广告宣传,侵犯了涉案商标专用权。空气变压器公司作为小店交易的第三方平台提供商,未对商品信息履行合理的注意义务,应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因此,他起诉法院,请求其责令杨某消除影响,并要求两被告共同赔偿经济损失30万元以上。
杨某辩称,被告抖音店铺使用的商标为“动哥”,其使用已获得授权,不构成侵权;诉讼后,该产品下架,商店关闭。
换气公司辩称,作为电商平台,其仅提供网络服务,不存在侵权行为,履行了注意义务,不应承担责任。
法院经审理认为,兄弟兄弟公司有权取得涉案商标的独家使用许可,有权代表自己进行侵权维权。杨先生在被告店铺抖音上使用的标识与涉案商标近似,且与涉案商标核准的产品类别相同,足以造成混淆消费者并侵犯了相关商标。杨先生虽然获得了“Dynamic Brother”商标的授权,但产品上使用的标识与商标并不相同,这种说法不构成商标侵权的正当抗辩。换气公司是网络服务商和电子商务平台运营商,已履行作为平台运营的义务,不承担侵权责任。最终,法院判决杨某赔偿其兄弟公司经济损失4.9万元和合理费用5000元。